中豪律师集团(北京)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富尔大厦30层,配备有高效的信息处理设备、现代的网络通讯设备和先进的信息资料系统,优良的办公条件辅以完善的管理制度,各项工作得以高效运行。 中豪律师集团(北京)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在国内著名法学院校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,多数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,且专职从事相关领域法律服务多年,执业经验丰富。事务所主任李东方律师是位学者型律师,现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、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等职务,并兼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等职务,擅长于经济法、商法、公司法、金融与证券法等专业领域,曾在国内外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多篇论著,并主编出版了《证券法律制度研究》、《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》、《证券法学》等专著。作为执业十余年、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,李律师代理了数百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。
中豪律师集团(北京)事务所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,凭籍着精湛的法律服务技巧及对当地经济环境及业界需求的熟谙,业务发展迅速,在经济、民事诉讼领域及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等非诉讼领域均取得了开拓性进展,收到客户、主管机关和社会的一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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